政府擬規範有外遇的外籍配偶,不論是否被告通姦,都無法歸化我國籍,引發「管太多」爭議;內政部主張,美、英、日等國也要求移民歸化須有「良好品德」,我國未特別嚴格。不過,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強調:「台灣太多權利跟國籍掛一起,新移民女性因此特別需要身分證,不能完全拿來類比。」 內政部研擬中的「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草案,將「妨害婚姻」視為「不良素行」;亦即外籍配偶若有出軌行為,無論我國籍配偶提告與否,都無法歸化我國籍,已取得國籍者,若是歸化未滿5年,則將被撤銷國籍。 辦法草案中雖另有「改過自新」條款,只要妨害婚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