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與鄧姓印尼新娘育有二子,夫妻均外出工作賺錢,但張認為妻子給的家用太少,找母親、姊姊一起跟妻子談判;張要求鄧女每個月拿出5萬元,鄧女表示無法負擔,張竟與姊姊共同壓制她,張再將鄧女上衣全部脫光至半裸,將人壓在地上賞巴掌、搶走手機,新北地檢署今天將二人依傷害、強制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40歲張姓男子與30多歲鄧姓印尼新娘育有二子(均就讀小學),一家四口住在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新建大樓,每月負擔的房貸、開銷相當沉重,張一個月收入約5萬元,家裡入不敷出;張覺得妻子從事美甲工作,拿回家的錢太少,要她每月拿出5萬元協助分擔支出,鄧女表示沒有能力負擔。
今年1月6日,張打電話要母親、姊姊到家裡,一起要求鄧女每月拿出5萬元,鄧女仍表示沒有能力,張便要求她交出居留證、護照、手機,鄧女不答應,張企圖強取她手機;鄧女用雙手將手機護在胸口,張將她推倒在沙發上,脫光她的上衣至半裸狀態,再拉著她的腳拖到客廳地上。
張的姊姊協助壓住印尼新娘鄧女雙腳,張順利搶走手機,再以雙手扣住妻子頸部,賞妻子巴掌,直到鄧女答應每月拿出5萬元才罷手;鄧女穿上衣服、拿回手機,由於她的手機有連結到客廳的監視器,她從畫面中看到丈夫、大姑虐待她的經過,心有不甘,截圖後向法扶機構求助,對方協助鄧女提告。
檢察官偵訊時,張看到監視器畫面,承認當天要拿妻子手機,有將她壓制在地,但供稱妻子都沒有負擔家用,賺得錢都不知道花到那裡,下班後也不回家、不照顧孩子,才會找姊姊一起來跟妻子談判;會脫掉妻子衣服只是讓她沒辦法再藏起手機,張的姊姊承認有協助弟弟搶手機。
檢察官認為,依據監視器畫面及鄧女的驗傷診斷書,證明張確實有毆打、拉扯鄧女,張也承認強搶妻子手機,因此將張依傷害、強制罪,姊姊依強制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