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外籍新娘姊妹如果臨時遭遇變故經濟困難,也是可以向各地縣市政府申請補助,詳細內容與方法規定如下: 何謂特殊境遇婦女? 依據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一項規定,特殊境遇婦女,指六十五歲以下之婦女,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夫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夫惡意遺棄或受夫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成協議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