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多年提供相親的婚姻介紹服務,協助單身男女透過相親方式完成婚姻大事。不過,既然是相親,一定會在相親前預設一些條件,這些都是正常的。我們也希望,來參加相親的男女雙方都能真實的說出自己真正的擇偶條件,這樣才好做適當的安排,可是很多人都會不太乾脆的說清楚。
(一)、「年齡」條件的隱藏
越年輕或自覺年輕、還有本錢的女生,不願嫁年紀太大的老公;年紀已經很大或自覺不太大、還有行情的男生,為了虛榮心或傳宗接代,也不願娶年紀太大的老婆。這是一般人的心理,好像天經地義、無可厚非,可是有人自覺年紀不妙或其他條件不好,就故意把「年齡條件」放得很寬,而一旦有苦命人以感激的心情向你(妳)下單邀約,你(妳)卻不給好臉色、從來沒同意過,這是年齡設定暗藏玄機。此外,有些年紀大的女生,不能接受年紀大太多的男生,卻設定對方年紀可以小十歲、八歲,雖毫無隱藏,但不切實際。又有人不在乎年紀大小,表明大一點或大很多都沒關係,但對方必須賺錢很多、社經地位很高或看起來還很有活力才行,因此縱然毫無隱藏,也沒什麼意義。
(二)、「身高條件」的隱藏
有的長得矮小,要找高一點的;有的長得高,也要找高的,這本是理所當然、人之常情。然而有些人身高條件設定得很低,但除非對方其他條件很理想,不然從不答應見面。還有的女生把男生身高條件訂在「一六○」以上,當我們喜不自勝、馬上介紹一個苦命男給她時,她卻說:「你們怎麼可以第一次就介紹一六○的呢?不能先介紹高一點嗎?」更有的女生對身高沒什麼概念,而當看到一六○的實際狀況,才急忙說:「以後至少要一六五以上。」有些男生為身高所苦,可是不敢多所要求,表示:「從一五○到一六○都可以」,我們同樣大為振奮,就馬上介紹一五○的小仙女給他,可是他第一個不要、連續幾個也都不要,我們只好問明原因,他才老實地說,「我要作人種改良嘛」,也隱藏了「身高條件」的要求。以上這些情形都等於設了陷阱或圈套,引君入甕。
(三)、「職業條件」的隱藏
對職業條件的設定,一般人常只寫「正當、穩定或相當」,只有客觀條件不錯或本人主觀認為自己不錯的,才會具體地提出要求。前者含糊籠統,好像不會很在意,其實還是要比自己好才行,不好意思講而已;後者的要求很具體,如填「醫生或公教」,但醫生是實、公教是虛;一個裡子、一個幌子。即便是「醫生」或「公務員」,也還有不同職位、職務的要求,分數都不一樣,當然都挑分數高的,這種情形又以女生較明顯。甚麼職業就有甚麼社會評價,一翻兩瞪眼、沒什麼好說,但要是明白設定「職業條件」,人家一看就知道你(妳)在想甚麼,就算對方是「醫生」或「公教」也可能避開你(妳),所以也會變成有行無市、乏人問津。
(四)、「學歷條件」的隱藏
學歷相當才比較談得來,是一般人的經驗,這個要求很合理,但也有一些男生並不堅持,應該受「三從四德」古訓的影響,「女子無才便是德」,笨笨也沒關係,就找無才的乖乖女,聽話就好。另外也有人認為年輕貌美比較重要,就把學歷擺一邊。至於大多數女生對這一點並不退讓,老是認為「男生要比女生強」。不過漸漸有很多學歷高的女生,迫于年紀大、想通了,也肯委曲求全。固然有「學歷無用論」之說,但一般都認為學歷高低跟聰不聰明、認不認真有密切關係,因此非常重視。我們有一位羅貝的母親,對這一點很堅持,一直在找北一女畢業再念台大的,如果有出國留學的,也要看念那個名校,「野雞大學」通通免談,可是又怕找不到媳婦,也不敢跟我們明講,最後跟我們攤牌後才知道。現在念大學很普遍,有些學校招不到學生,有錢就可以混個文憑,所以雖然寫大學就可以,通常都會問是哪個大學?又有人表示只念過國立專科也可以,其實嘴巴說說而已,一介紹都不要。更扯的,有的學歷勾「不拘」,但要的是「王董」這類奇人,你也不可能是她的菜。
(五)、「貞節條件」的隱藏
所謂「貞節」,一般人都指對方是不是處男、處女?在現代應該已不是問題,卻仍有不少人很在意,而男生又比女生嚴重。這種事很敏感,講不得、問不得,可是一些「小氣鬼」嘴巴不講、不問,卻始終耿耿於懷,伺機要弄個清楚。有些人「稚氣」寫在臉上,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交往過男性朋友,「貨真價實、如假包換」,也不用你(妳)問,不過像這種「貞節」的人,除非你(妳)是同一國的,不然都非常潔身自愛,「老鳥」休想佔便宜。這種事對有些男生而言,因為知道無從查證,常自欺欺人,會以「貞節」自居;但對女生就有欠公平,若那個沒有了,瞞也瞞不了,非常吃虧。「貞節條件」的隱藏,很不夠意思,如果真的很在意,就請明白講、讓媒人寫在「推薦詞」公告周知,不然在自己「日誌」上或「留言」時講清楚也可以,千萬別在日後「相親」或「交往」後,再疑神疑鬼地拿來當話題。就是說,如果你(妳)是「小氣鬼」,應該講清楚比較好,可是他們就是不敢講,只想打迷糊戰,為甚麼呢?大概都知道這件事一旦攤開,大家會笑你(妳),把你(妳)當「異類」──外太空來的,也不會給你(妳)好顏色看、更不可能接受你(妳)了。講不是、不講也不是,釜底抽薪之計,就是把「貞節」的定義改一改,即不以事實論斷而改以時間論斷,「既往不究」。如他(她)已答應許你、愛你(妳),從今以後不再有感情及肉體走私情形,就算是你的「處女」、妳的「處男」了!如這樣又有甚麼遺憾呢!?
(六)、「二春條件」的隱藏
結過婚的找結過婚的,沒結過婚的找沒結過婚的,這樣好像比較公平、比較單純,可是由於社會變遷劇烈,如離婚率飆高,或個人境遇坎坷的很多,也漸漸有打破藩籬的趨勢。如有的一春男生可以接受二春女生,有的一春女生也可以接受二春男生。前者有的男生是因為自己條件不好才勉強接受,但也有的大器大量,真的很喜歡成熟懂事的女生。後者通常是因為女生年紀大了,也只好找二春的男生做個了斷,但有的一春女生沒有年紀上的壓力,仍可以接受條件好的二春男生。以上都有一些規則可循,但有的言不由衷,寫歸寫、講歸講,都不是這樣。如我們真要配二春的給他(她),或有二春的找他(她),常被「退件」,這就造成一些傷害,也浪費我們的時間,而且有時還會引起誤會,認為我們瞧不起他(她)或認為我們從中作梗,都沒幫他(她)詢問或安排,也有怪我們都沒有替他(她)講好話。二春還涉及有沒有子女?男的、女的?有幾個?有多大等等問題,如果不講清楚,都會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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