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意娶印尼新娘的國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都必須先到印尼當地辦理結婚手續後,才可以辦理相關後續手續;因此,無論如何都必須前往印尼,所以應該對於印尼海關相關規定有所瞭解: 1.國人倘申請印尼一個月以上長期簽證,應依不同事由備妥印尼政府所規定之相關文件,持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逕洽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INDONESI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TO TAIPEI)辦理。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50號6樓(倫飛大樓) 電話:(02)8752-6170 傳真:(02)87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