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兩公約推動已經很多年,政府單位所談的人權,究竟是不是紙上人權?當兩公約的國家報告洋洋灑灑,對照來自民間專家學者的觀察與案例,揭開台灣人權的真實面貌。日前由民間十餘個單位舉辦的「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中,輔仁大學法律系黃源浩教授將兩公約比喻為「天邊的彩霞」,各界紛紛探討法令制度狀況,指出目前行政機關與人權脫鈎、公權力結構性侵害人權的嚴重性,整個制度失能成為落實兩公約的一大考驗。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律師肯定兩公約施行為台灣人權邁開一大步,然而如何落實才是大家真正最期待。李永然從引用最近發生的案例,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是隱私權向前邁開一大步,沒想到卻變成行政機關的擋箭牌。讓人質疑人權大幅退步?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黃文皇於97年11月被法院指派為遺產管理人,熱心公益竟被國稅局課稅、裁罰1.1億元,資產全遭凍結,讓他瀕臨崩潰數度想自殺,也因此律師公會發函所有律師,提醒從事類似公益務必謹慎。黃文皇談到該案件遺產管理人在兩年前脫產,繼承人跑到美國去,國稅局找不到人,為了要結案找個代罪羔羊,裁罰到他身上。黃文皇指出:「生前脫產、拒絕我閱卷,說是屬於機密事項,不讓我知道,我怎麼會知道二年內脫產了一億五仟萬呢?這是很荒謬的事情。」
立委尤美女在處理包含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外籍配偶問題也碰到相同狀況,政府拿個資法來搪塞。她指出婚姻面談中,政府官員的權限很大,准或不准也不需理由。結果民眾訴願時,請行政機關提供面談資料,獲得的答覆,「這個牽涉到個資法,沒辦法給你。」個資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兩者界限到底在哪裡?她質疑如果執行公權力,就把眼睛矇起來,為了保護自己,可以這樣嗎?尤美女表示,希望人權真的深入到每一個人心,深入到每一個公務員,真的能夠以民為本,人民才是主人。
李永然引用馬前總統曾說,70%以上的人權被侵犯是來自於公權力的行使。李永然強調,怎麼樣用人權的眼睛來看待我們的社會,才能最正確的思維。他自己也感觸很深刻,本來10月6日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是隱私權向前邁開一大步,沒想到卻變成行政機關處理很多事情的擋箭牌。如果一名訴願的代理人,沒有閱覽全部的卷宗,如何能夠正確顯示攻擊方面的權力?憲法第16條規定訴願訴訟之權,也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很明白規定。個資法卻讓行政機關,甚至司法機關,動輒以涉及個人資料不便提供,或者把資料去識別化,難以辨別。這難道是人權的進步?還是拿著另外一個法律來當擋箭牌,讓人權大幅退步?
蔡富強主委針對2009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將太極門稅務冤案透過聯合國1503程序提出這個議題,持續追蹤此案件進展,凸顯出太極門案是司法與稅務對人權嚴重迫害之集大成。他談到太極門案件顯示臺灣在財稅以及檢調機關的人權觀念薄弱,此案例只是冰山的一角。希望藉此提醒政府正視行政權侵害人權的嚴重性,而能要求各部會嚴格遵行並落實兩公約。
蔡富強提到幾點觀察,財政部的訴願委員會中,真正是公正專業人士不到一半,侵害到人民憲法所保障的獲得公平訴願裁決的權利。大部分的法官稅賦專業是嚴重不足,且判決書抄襲稅捐機關的比例極高。尤其此案件中,財政部訴願委員會竟然禁止人民去閱卷。「政府機關所開出稅單,是合法公正的話,怎麼會遮遮掩掩的,害怕人民去閱卷來進行訴願?」蔡富強直言此舉令人匪夷所思,也是所有法律人都不能夠忍受的消息。
兩公約是否會淪為「紙上人權」?個資法上路才幾個月,就被行政機關加以扭曲當作遮羞布,導致行政作業更不透明,甚至堂而皇之剝奪人民權利,令人咋舌,更彰顯出民間團體監督政府推動人權的必要與重要性。此次圓桌論壇堪稱為明年二月政府邀請人權專家來台總體檢的暖身,大會還邀請到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暨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瑞內.瓦德羅主席(Rene Wadlow)發表演說,參與聯合國推動人權工作超過四十年的瓦德羅擁有豐富的經驗。他指出聯合國的會員國每年在聯合國做人權報告時,都必須公開接受人民團體的批評,並讓學術研究者申請進場旁聽。他建議台灣把聯合國的精神放在兩公約審查機制中,指出國家報告除了有正式的資料,要能開放讓專家學者一起來參與,是很重要的。